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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冰激凌车需要执照吗

2022-01-08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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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办理营业执照必须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果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那么就不能够办理营业执照。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流动冰激凌车需要执照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流动冰激凌车需要执照吗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车不能够办理营业执照,流动冰激凌车应当先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1、流动餐车是办理不了的,因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

  2、流动快餐车应当先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关于流动快餐车的经营场所,从登记上来说,流动经营不是指其经营场所为流动,而仅是指其流动经营的方式,如送货上门即是指一种经营方式,故流动快餐车应以其固定的办公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流动冰激凌车需要执照吗


  二、办餐饮需要什么证件

  开餐饮店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1、食品卫生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排污许可证。

  4、餐饮服务许可证。

  5、消防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并公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申领时限。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餐饮个体户注册流程

  1、带上经营者的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者是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一张经营者的一寸照片。到辖区工商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上边的相关信息后交给工商的工作人员。

  2、工商工作人员受理后会给一张加盖红色许可章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带上经营者的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3、拿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带上《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经营者的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者是土地使用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一张经营者的一寸照片交给工商工作人员就可以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拿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车不能够办理营业执照,流动冰激凌车应当先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流动冰激凌车需要执照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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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去冰淇淋店买冰淇淋,上面说买冰激凌送冰激凌,我们问了一下,她说买冰激凌送冰激凌20块,然后我们问了一下,一个冰激凌10块,店家这样费者?这样买一送一没什么区别啊。
1、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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