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某些行政许可证是存在有效期限的,对此行政许可的持证人必须要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申请延续,否则到期后许可事项失效。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零售证书过期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如果持证人需要继续从事零售业务,就应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持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的,将被认为自动放弃了权利。
1、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区别如下:
1、证件申办单位不一样。
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和管理。
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和管理。
2、证件适用范围不一样。
营业执照是颁发给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证书,以获得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为具有某种产品生产条件的公司颁发的证书,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企业认证,更新,搬迁和添加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3、证件适用主体不一样。
营业执照是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公司日常业务活动的最基本证书。 营业执照包含公司的业务范围。
许可证是基于《行政许可法》,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审查准许从事特定活动的证书。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持证人需要继续从事零售业务,就应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持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的,将被认为自动放弃了权利。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零售证书过期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