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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怎么处罚

2018-07-0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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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消费者法是最常见的经济法类型之一,消费者法又称之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大法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两大类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法中第一章申明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那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怎么处罚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一部法律。该法调整的对象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和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二、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处罚: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2.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3.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_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4.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5. 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7.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8. 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9. 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10. 经营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经营者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处罚规定,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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