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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

2019-04-2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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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了解哪些东西要征收消费税和哪些东西不征收消费税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意义。那么,不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呢?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

  不征收消费税的范围是很广的,在此只要了解征收消费税的项目,就能判断是不是不征收消费税的范围。那么,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呢?主要归纳如下: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15种: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

  可以将其归纳为五类:

  第一类:特殊消费品。这些消费品若消费过度会危害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这类消费品系非生活所必需,生产原料又稀有昂贵,主要有金银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第三类:不可再生能源产品。这类消费品一旦消费掉便不可再生,如汽油、柴油等。

  第四类:高档且又高能耗的消费品。这类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第五类:其他一些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用品等。

  二、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三、征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不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只要不属于消费税项目的消费产品就可以不用缴纳消费税。若您还有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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