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咨询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餐馆。由于管理不善,我们面临破产。我们现在欠了几十万元。我是法人。我们能申请破产吗?如何偿还债务?

监视居住
2022-07-16 07:0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财产处置顺序,首先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国家税金。然后,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剩余部分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若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 破产公司应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以清算的财产偿还债务。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 如果企业不想破产,可以自行进行清算,但是前提是企业可以承担全部的债务,即还没有到资不抵债的程度,如果清算过程当中,发现企业全部资产仍不能偿还企业全部债务,那么仍然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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