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在这家工厂工作了四年。现在她发现自己患了乳腺癌。现在工厂已经停止了她的保险。病假主任已经批准了这家工厂。工厂已请假9天。她现在不给我了。我两次化疗都是自负盈亏的。劳动法的规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工厂规定或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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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其它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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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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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