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咨询

侵犯六个核桃商标权,销售人员如何免责。

商标
2021-05-08 12:2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 你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 你好,侵犯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一般的也要罚款,在承担形式责任和罚款的同时,根据权利人的请求,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是从实践当中侵犯注册商标的,一般都是只负民事责任,很难达到犯罪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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