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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2018-07-1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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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面的合同向来都是可以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保障的,当然针对不同的活动,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学习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希望对大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所帮助,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一定租金的合同。 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的形式。 就内容而言,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

  (4)租金和支付方式;

  (5)房屋使用和修缮责任;

  (6)转租的约定;

  (7)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8)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几种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房屋租赁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

  1、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赁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2、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根据租赁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不同,可将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3、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租赁期限,可以分为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与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

  (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

  (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很显然,只有在进行租房活动的时候,才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又因为当事人遇到的租房情况都是不同的,这也就导致约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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