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一家公司工厂,公司合同给我们签了三年制,试用期合同规定了五个月,口头告诉我们试用期只有两个月,我进入一个多月还在试用期的时候上级领导说我不知道该放我哪一批,记得试用期不是三天吗?我看了合同。合同上没有写,但劳动法不是这样规定的吗?我想知道我能不能请三天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13 07: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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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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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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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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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