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咨询

签订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未完成的,每年支付1万元违约金,第三年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不合适的,申请解除实习,公司不同意,扣除实习工资,要求支付4万元违约金,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3-08 10:2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法有效,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服务期合法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该专项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其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往往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
  • 如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支付的约定,则从其约定履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仅需要提前三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说明理由
  • 在实习协议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
    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其他违约行为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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