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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2019-08-27 14: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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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国家和各地政府的重要课题,由于各地区供求矛盾表现尤为畸形,因此造成大范围的跨省劳务输出和输入,形成了巨大的劳务市场。劳务活动难免会产生很多纠纷,你知道劳务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劳务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一、劳务承包合同的法律范围

  1、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2、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二、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劳务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务承包合同的法律范围、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劳务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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