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分类

2018-07-13 16: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与法人都是民事主体。那么,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分类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分类:

  (一)完全民事行能力

  1、精神病。

  18周岁自具完全民事行能力独立进行民事完全民事行能力。

  16周岁满18周岁公民自劳收入主要源视完全民事行能力。

  (二)限制民事行

  1、10周岁未。

  2、部分精神病。

  3、限制行能力能独立实施律行由其定代理代理否则单行效合同行效待定。

  (三)民事行能力

  1、满10周岁未。

  满10周岁未民事行能力由定代理代理民事。

  2、完全精神病。

  能辩认自行精神病民事行能力由定代理代理民事。

  二、对于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主要考虑两个因素:

  1、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意思表达能力,具有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2、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能够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或应尽义务承担责任。

  三、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分类的相关知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