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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小孩子十三岁上的寄宿制学校,校园内跟同学们打架斗殴眼睑部位负伤被缝了7针,治疗费花了700元上下,假如中后期留出伤疤要做修复疤痕,那这全部花费该怎样赔付

其它
2020-09-08 15:4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作为一个法人单位如其过错行为侵害学生人身时,自然应当对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如在校园内人身受到损害,学校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法释[2003]20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七条确定学校承担的是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学校如承担责任仍是承担侵权的责任,该类案件仍应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案件处理。
  • 打架斗殴致使人身受到伤害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先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在学校伤到脊椎骨,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生家长可以与学校协商赔偿,如果学校拒不赔偿的,学生家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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