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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董事怎么产生

2021-01-2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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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公司股东只是出资人员,并不具备转业知识,对此就需要有转业人员来为股东处理公司事务,这些决策人员就是公司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董事会董事怎么产生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董事会董事怎么产生

  董事会作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会由各董事组成,董事通过行使董事权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因此在选择公司董事时应该根据公司的发展业务方向以及未来的公司发展,经综合考量后进行选择,根据董事的身份不同分为职工董事和非职工董事,产生方式如下:

  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董事怎么产生

  二、董事的任免机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为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董事的提名办法一般由公司章程或相关办法规定。董事选任程序应规范,保证董事选任公平、公正、独立。上市公司会要求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应当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等,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的特征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1、《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2、《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3、《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董事是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并且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董事会董事怎么产生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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