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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在门面转让中存在争议。一、 转让人和房东与转让人签订了明确的合同。转让费包括两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但我与房东重新签了合同。房东不承认押金。我该怎么办

2022-08-10 12:5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后收的押金要退,在转租的情形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承租人无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押金。《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等等
  • 转租可以不与原房东签合同,但原承租人需取得原房东的同意,方可转租,如果转租行为未经原房东同意,原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原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所以,从保护次承租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建议与原房东签订合同,或者可以要求原承租人出具原房东已书面同意转租的文件
  • 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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