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咨询

房屋抵押品你能支付其他抵押贷款吗?

2020-11-01 16:5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 房屋可以做抵押,但是抵押人得有资格,即有相应产权,并且抵押权人要查清这房是否做过抵押,否则将来还款会影响的。
  • 自家民房这种要看是否属于宅基地房屋,如果是宅基地房屋,那么是不能抵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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