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于2016年6月30日交付。直到现在,这所房子还没有建成。我已经好几次没有和开发者协商过了。开发商没有钱,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去当地政府起诉是没有用的。开发商就是没有钱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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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
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
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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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违约之后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不想支付的话,您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如合同中有
仲裁条款的,你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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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