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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约定不明按最低工资标准

2021-11-30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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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大部分的企业都会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来说,劳动合同上面会约定我们的工资,那么我们在约定工资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约定清楚,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工资约定不明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工资约定不明按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这一法律条文就是确定劳动工资报酬的规则,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

  (一)按集体劳动合同确定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情况下,首先可以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标准来确定。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无法确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与其相同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一般认为,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从事相同工作,相同的岗位,并且也付出相同的劳动的劳动者,需要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工资约定不明按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的范围包括什么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三、何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资约定不明按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我们的工资需要按照对应的标准来实施,只有符合标准的才能够合法。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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