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有很多人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之后,后面如果有能力会想要提前还款,希望能少支付点利息,但是是不是提前还款就一定划算呢?这取决于提前还款的利息,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提前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以分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和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两种方式。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本息,以提前还款当期本金和利息金额总和为偿还总额;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提前偿还的本金部分在之后的期限不再计息。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提前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综上所述,即使是提前还款也要分情况讨论,看究竟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还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不同的情况下利息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具体的计算方法上文中已经详细介绍过了,大家可以好好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