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咨询

你好,我2015年9月的购车贷款是3年58000元,但实际利息是17000元。这是高利贷吗?当时业务人员告诉我,我可以提前还款,只要我付了1500元的违约金,剩下的就不用扣利息了。但是,我今天要求提前还款。对方给我算了还款金额,我已经还的金额只比我应还的少了几十美元。这是欺诈吗?

2020-09-16 07:5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这种借贷关系是否合法,以及约定的利息是否合法。对于合法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借贷人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借贷人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你好,刚好年利率24%,不算高利贷。
  • 你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属于高利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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