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咨询

你好公司没有给我交个人所得税,一年以来第一次给我交了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还没有支付住房公积金! 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7-25 10: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 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和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以此为理由,并且要公司给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并要补缴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