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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设备出借乙应用,乙把他租赁给不知道的丙,乙丙中间租赁协议法律效力怎样,丙能善意取得吗????我可否找丙要回?

2020-08-11 12:5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备租赁又称为融资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
  • 设备租赁合同需要包含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应当具有订定约的资格或合法的授权;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者加盖名章;
    三、合同的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
    四、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避免效力上出现瑕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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