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未婚的孩子。这个婴儿才两个月大。孩子的父亲想把孩子送人。我不同意。他已经把孩子送走了。这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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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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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想要送养孩子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有特殊困难无力
抚养自己的孩子;
3、如果被
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4、
生父母送养孩子,必须是父母一起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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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