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
[民法典] 生父母送养子女的原则要求与例外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找法网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收养 > 生父母送养子女的原则要求与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