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税标准咨询

您好,我企业一个职工实习期刚过明确提出辞职,公司领导明确提出再其工作交接完工作中后才可发工资。下月发工资时,财务出纳没经领导干部审批把工资发放给辞职职工。那样作出纳有法律依据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9-01 11:1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你好,辞职后公司有可能会按平时发工资的日期发放工资,可以跟公司协商发工资的时间。
  • 根据工资支付条例,正常工作期间就应当支付工资,即便解除劳动关系,也应该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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