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税标准咨询

杭州关于孕妇请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妇幼权益
2019-06-21 12:56: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孕妇请病假不超过6个月的,其工资标准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是不分是否在怀孕期的,都一样参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病假工资: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 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 年以上的为六个 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 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同时,第五章 关于疾病、非因工负伤、非因工残废待遇的规定 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但最终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不含最低基数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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