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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2021-12-11 1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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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大家都知道,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签订,签订的过程中,也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但是更多的具有情况就是我们在劳动合同的使用过程中出现需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失业金,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二、领取失业补偿金的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补偿金如何计算及其税务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 失业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又重新作了明确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扣除你当月缴纳的五险一金,再除以你工作年限,之后按照个税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的相关内容,双方如果要通过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签订相关的协议来解除。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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