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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

2019-05-27 1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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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对于失业金不是了解,我国也可以领取失业金了,当然领取失业金是需要劳动者提前缴纳失业保险,在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就和领取。那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下最新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

  一、南京市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二、南京市公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终止劳动合同、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开除除名或违纪辞退);

  3、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南京市公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以上就是最新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内容信息,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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