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2018-12-29 16: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南京是一个环境好发展快的城市,很多人都愿意去南京工作。如果不幸被辞退了也是可以去领取补贴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怎样的?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有哪些?失业保险一个月能领多少钱?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一、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领取流程:

  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且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1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首次申领;领取期满当月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领取地点:

  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领取时间:

  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二、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

  1、首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三、失业保险一个月能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每个月能领取的具体金额,法律尚未有明文的规定;但是一定不能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而且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有法律的条文规定的,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四个月。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的钱虽不多,但是一旦出现失业的情况,还是能解燃眉之急的,所以如果符合条件,那就赶紧去申请吧。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