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未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部门不追缴,应如何赔偿?
-
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者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
用人单位后来取得营业执照,可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若因其未缴纳社会保险而遭受的损失即应享受而未能享受的保险待遇可要求该单位赔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可以向该企业要求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
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