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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签订了网站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当时我们用手写补充内容,现在合同因为理由终止了。补充对我有利,对方说合同丢失了,我的合同补充的合同是我加的,他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2021-05-04 11:1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果一方遗失合同的,可能的不利后果主要有:
    1、如果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遗失方可有会因无法提供合同,从而无法证明双方间的约定内容,导致无法有效保护自己方的权益。
    2、对方可能会单方更改合同内容,而遗失方却无法证明系对方私自修改,从而严重影响遗失方的合同权益。
    二、一方遗失合同的,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并自愿签署的,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时,合同即成立,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的效力与合同具有多少份、当事人一方是否持有或遗失合同没有任何的关系,一方当事人遗失合同的,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 补充合同可以增加合同主体的。补充条款的成立生效与主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相同,依法成立的补充条款,成立即生效。一般情况下,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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