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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2018-07-17 17: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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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办理相关手续。那么,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意思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长12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足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长18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长24月。

  4、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长得超过24月。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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