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因此在广东就业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知道在失业之后,失业人员可以按照要求去申请失业保险金,那么广东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怎样的?广东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书面告知职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用人单位需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上报当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3、失业人员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收到失业登记申请后10日内,对失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告知本人。
5、对符合广东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人,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由失业人员凭借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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