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股东会决议不需要召开,而且一人有限公司是没有股东会的,所有决议是以股东决定的形式单独出具。股东会决议需要签字,而且需要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没有股东会,不需要召开股东会决议。找法网提醒您,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所有决议是以股东决定的形式单独出具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股东会决议需要签字。股东会需要对议决的事项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前的十五日内,需要通知公司全体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议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质股东会决议是有效的。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根据以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