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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2018-07-3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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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在持有股权的期间,除法律或章程规定不得转让的股份之外,股东是可以行使转让权将股东转让给他人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那么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呢?下面有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3)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8)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9)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10)违约责任。

  (11)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12)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13)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14)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

  二、股权转让合同从何时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因此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三、股权受让人能否以“股权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为由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行使优先受让权。这是股权转让时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的权利。

  2、基于上述理由导致的股权转让无效或异议之诉,通常应由公司其他股东提出,而不应由其他民事主体提出。受让人仅能就股权转让合同本身提起确认之诉、无效之诉或者履行给付之诉,不应有权提起本应由公司其他股东提起的无效确认之诉。

  四、股东名册变更的法律性质及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进行三个变更手续:股东名册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变更、工商登记的变更。

  2、《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可见,股东名册的作用在于调整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是股东资格被公司接受的依据。

  3、股权转让合同是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而签订的合同,其性质属于债权合同,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股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确认,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署转让合同时就已经生效。

  变更股东名册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内容,而非生效要件,是否变更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名册的变更使受让方现实地取得股权,从而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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