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的第一个承租人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表明存在转让。后来,它被转给了我两次。现在房东不同意我再次转让。我仍然有权找到一家公司来收回我的转会费吗?后来租户之间签订了转让合同。房东和第一个房客签了名,当她和最后一个房客签了名时,她给了她钱。她说她给我们看了房东的合同,有一份不能转让。我问她,她说没有什么可以忽视的,
如果我把它转到下一个,房东把他赶走了,他能调查我的责任吗?或者我可以先让最后一个房客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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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好可以转租的情况下,租客就算没有房东的命令禁止转租,也是不可以随意转租的。要真遇到这种情况,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进而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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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