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咨询

在企业资不抵债时,挂名公司股东已在工商登记向社会发展公示公告公司股东真实身份,与具体投资人私底下借名个人行为不可以抵触第三方,原本就没具有股东权利,也要对企业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法律责任。我想问一下法律责任实际指哪层面的?例如法人贷款1000万还不上老板跑路要挂名公司股东赔偿所有。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4-18 17:3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所谓债务人跑路,即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借款,也不愿通过正面协商沟通的方式去解决,而是“搞失踪”,对债权人催款置之不理等消极态度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是《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法院用公告送达,可以进行缺席审判。
  • 你好: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