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二手房,已产权过户到我户下,原房主已接到全款买房,房主不拿房,一直抄来土地出让难题,这个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已说清晰,他也签名了,到该交房屋時间不拿房,我假如撬门进来,原房主的物品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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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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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比如卖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交房,会导致买方损失,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交房或者退房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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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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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