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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设立的意义和目的

2020-02-0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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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在中国很多时候企业的不仅能够拉动经济发展,还能解决就业问题等。但是这些措施一般私营企业也可以达到目的。那么对于国有企业设立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和目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国有企业设立的意义和目的

  一、国有企业设立的意义

  意义就在于解决产业上“有没有”的问题。私企是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国企是穷国家对产业进行跨越式发展的工具,对富国重要性较低。说白了就是“没钱又想早点爬科技树”的特殊产物,

只有在科技差距极大、科技升级换代很快的国家和年代比较有用。"进口替代"的目的,是为了在更高级的产业进行“两头在外”。

  1、政府通过国企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维护国民经济安全。

  2、政府通过国企调控宏观经济。

  3、生产某些公共产品,因为由民企生产公共产品一般是缺乏效率的。例如国防,交通等。

  4、进入某些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因为民企进入难度和风险都比较大,国企更有优势。例如航天,高铁等。

  5、国企作为全民所有性质的企业,它们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造福全国人民。

  二、国有企业设立的目的

  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中国国有企业不同于其它企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还有社会性

  就是说它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履行社会责任

  相关知识:

  企业设立的立法主义,是指各国法律规定的发起人在设立企业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故又称为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它代表着一定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模式,体现着国家对企业设立的基本态度。从世界范围来看,普通商事企业的设立大体经历了自由设立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等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目前,准则主义或严格准则主义是大多数发达国家设立商事企业所采取的基本原则;而对多数具有非竞争性特点的国有企业,则仍采用核准主义和特许主义。我国长期以来对企业的设立采取核准主义,但由于行政机关的审批易于引起拖延和腐败,滋生官僚主义,妨碍公司的及时设立,因此遭到了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普遍反对。公司法对此作了重大调整,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不需事先报批,具备条件的可直接申请注册登记,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主要是指意欲进入管制行业的公司),在公司登记前仍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仍采取核准主义。

  以上就是国有企业设立的意义和目的,总的来说国有企业设立是加强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加强对经济的引导和监管,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对提高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重要意义,保证国民经济发展方向。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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