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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好处

2019-06-1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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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在2018年10月1日,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上升到了5000元,此次变革带来了重要的影响。那么,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好处有哪些呢?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好处

  一、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好处

  个税改革承载着减负与公平两大社会期望,即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同时,让更多不同收入的劳动者纳入到应税范畴。不过,个税改革除了税制本身的科学设计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如何建立严密管用的征管机制,特别是以家庭收入支出为单位的征收方式,居民收入、支出的申报与核查,无疑是影响改革落地的关键。

  理性地看,个税改革很难一步到位,特别是征管机制的构建尚需诸如细节配套,水不到渠难成。那么,更务实的选择应是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在个税税制先朝着目前进一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回应社会期待,逐步到达改革的彼岸。

  此次个税法的修订,体现的正是这一思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的大框架,在既定的11类收入所得中,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类比较简单直观地先纳入综合征税的范围。同时,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列入扣除范围,让新的税制逐步落地,其他的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列入。毫无疑问,这也是个税的一次根本性变革。

  此外,个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切实回应了这些年社会有关提高起征点的期盼,而且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意味着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将更轻,再加上支出的抵扣,很多工薪收入者,都会进入免税的行列。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8年10月1日以后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1、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好处”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个税起征点上调减轻了人们的税负,多出来的钱可以用来做很多其他的事情,比如买东西、理财等。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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