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的申请程序是:
1、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
2、法院受理后,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
3、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报权利;
4、法院裁定终结程序,并通知各当事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