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咨询

有个人商号的名字,和我们公司的中国着名商标有冲突,我们怎么处理?

商标
2021-04-22 13:4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为了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下列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 您好,此类案件我们代理过很多,初步判断可以从企业名称先用权、商标无效/撤
    三、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维权等角度进行综合处理,具体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
  • 你好你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