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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公证的效力问题

2019-01-16 14: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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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在有意愿签订婚前协议的时候,也就是关于双方的财产权利作出约定。但是又担心婚前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为了让婚前协议更具有法律效力,就想要申请给婚前协议进行公证。那么对于这个婚前协议公证的效力问题?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婚前协议公证的效力问题

  婚前协议公证的效力与没有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效力是一样,只要双方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当然如果婚前协议书涉及有争议内容,还是需要公证。比如:

婚前协议公证的效力问题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当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二、婚前协议公证的办理

  婚前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到专门的公证机构进行办理,要准备一些必要相关的证明材料,协议双方需要同时到公证机关进行办理,进行过公证的协议,会避免很多后期无法想到的法律纠纷。

  第十五条 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三、婚前协议公证机关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婚前协议公证的,双方可能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婚前协议公证的办理、婚前协议公证的效力问题以及婚前协议公证机关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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