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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离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离婚
2021-09-17 14:5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
  • 区别: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
    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而无效婚姻则没此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