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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经理转让股票一股一元三年后,如果他想收购我们的话,以一股三元六角计算。 这样的转让合法吗?

公司并购
2020-02-02 15:3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有: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程序如下: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一)收购双方进行洽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此阶段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及股东进行接触。
    (二)收购方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开展尽职调查。
    (三)正式谈判,签订收购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
    (四)收购双方的内部审批
    1、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2、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被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3、无论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还是自然人,均须经过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充分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1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
    1、办理资产、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
    2、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若有)。
  • 《证券法》指出,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的收购报告,并载明以下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名称;  
    四、收购的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七、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收购人还应当将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的收购要约应予以公告,公告应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后进行,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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