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法院院合同诈骗可否提起自诉

2021-06-10 00: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遇到合同诈骗,一般都是先报案,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根据证据确定是否起诉,那么法院院合同诈骗可否提起自诉?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院院合同诈骗可否提起自诉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院院合同诈骗可否提起自诉

合同诈骗罪并不是告知才处理的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所以被害人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

刑事自诉,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如果法院受理后,认为被诉人是触犯了相关的刑法的,是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判其相应的刑罚的。 但是诈骗罪应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畴,一般情况下应当向相关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法院院合同诈骗可否提起自诉

二、合同诈骗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如何认定合同诈骗

1有完全履约能力,行为人自始自终没有履约行为,只等对方单方面履约从而获取财物,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

2有部分履约能力,行为人自始自终没有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诱使对方履行,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

3有完全(或部分)履约能力,行为人先履行小部分,旨在获取对方的信任,对方全部履行后占有对方财物,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

4有完全的履约能力,行为人履行小部分,基于避免损失或追求更高利润的考虑不再履行,应认定为民事欺诈。

5有部分履约能力,行为人为履约积极努力,但最终未能完全履行,应认定为民事欺诈。

6签订合同时虽无履约能力,事后经过多方努力具备履约能力,并辅以积极的履约行为,无论最终是否完全履行,均不构成合同诈骗。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院院合同诈骗可否提起自诉的相关知识,法院院合同诈骗可以提起自诉,但是一般都是先到公安机关进行连审查,再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