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开设赌场罪中“开设赌场”的行为是,开设赌博的场所,接受参赌者的投注,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等。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上是故意,以营利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属于开设赌场罪中“开设赌场”的行为是,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并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我国刑法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找法网提醒您,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如下: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