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加盟咨询

我与他人有贷款关系,并以对方的房地产许可证作为抵押,但我只持有对方的房地产许可证,没有签订另一份抵押合同,也没有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现在,另一方因未能偿还贷款而被另一贷款人起诉,法院查封了他的财产。< p>

请问,我有权利优先考虑对方的财产吗?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公证
2020-09-27 22:5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前方车强行变道造成后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方式是: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为准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