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工伤返岗后不能胜任原岗工作,公司对其调岗,是否可以按调岗后的工资进行发放,如还是不能胜任调岗工作并多次违反工作纪律,公司是否可以进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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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在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单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并且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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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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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调岗。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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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