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陕西,在天津工作。现在,由于公司业务不景气,公司拒绝降薪,提出转岗或自行离职。这能要求公司经济赔偿吗?什么是简单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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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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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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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薪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降薪均为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变更,必须以劳动合同作为约定的先行依据或有调整岗位的法定理由,否则你有权拒绝,要求公司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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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